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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之星的评比办法
2.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要多少积分入学
3.轩尼斯门窗是一线品牌吗珠海市斗门区有店铺
4.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西插班生有什么要求的
5.斗门港澳通行证续签自助机在哪里
服务之星的评比办法
2002-2003年度珠海市"十佳服务窗口"及"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方案
根据《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意见》(珠办发[2003]18号),为了进一步加强办事窗口的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2-2003年度珠海市"十佳服务窗口"及"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总书记视察广东,以服务平台前移为重点,围绕"两创新三服务"(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推动形成"投资审批时的服务、企业建设过程中的全方位服务以及企业开工投产后的经常"),按照公开透明、便效的服务要求,不断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切切实实把方便群众、方便企业落到实处,推动机关服务上新水平。
二、评选对象和范围
"十佳窗口"的评选范围为我市当年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单位的市一级对外办事窗口,包括本单位直属的事业单位对外办事窗口,但不包括基层单位的窗口(以10月底前在市机关作风办备案的为准)。
"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的评选对象为仍在办事窗口工作且满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服务窗口"的基本条件
1、建立规范的办事窗口职能设置、人员配置,落实领导干部窗口值班制和科长轮流坐班制;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开拓进取、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受到群众的好评。
2、建立规范的办事程序和良好的工作机制。切实推行政务公开,把办事的政策、程序、内容、制度公之于众,办事窗口能够真正办事;有规范的运作管理模式和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讲清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实行"一站式"审批、""服务、"一个窗口"进出,降低行政成本等。
3、窗口建设整洁、明亮、舒适,实行开放式服务,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有便民措施。
4、企业和群众满意。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热情,服务工作快捷,遵章守纪。一般投诉属实的少于5件(以市投诉中心掌握的为准)。
(二)"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的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模范遵守窗口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服务技能过硬,能熟练处理和解决业务范围内的问题,工作无推诿、无延误、无差错。
3、上岗仪表端庄整洁,举止文明,接待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现在窗口服务累计满一年以上的。在工作中未有经查实的投诉。
四、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一个候选窗口和一个候选人;对外窗口及工作人员多的单位相应增加候选窗口或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后)。
(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窗口和候选人连同推荐材料需在本单位所有窗口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11月底前,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窗口和候选人,并将推荐材料报市机关作风办(逾期视作放弃)。经资格审查后,于12月上旬提交网上评选和票选。
(四)网上评选办法:在珠海党建之窗网站上公布,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票。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凭珠海号码或暂住证号码投票,每个号码均只能投票一次,重复无效。投票时间为10天。
票选办法: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市国经局、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市工商联和市个体商业者协会、市机关作风监督点分发给各类企业进行评选;二是由各街道办事处分发给群众进行评选;三是由机关作风建设督导员和新闻媒体进行评选。
(五)12月下旬,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表彰大会将与年终考评优秀单位表彰合并进行。对获"十佳服务窗口"的单位,由市委、市授予荣誉、奖牌和奖金;对获"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的个人,由市委、市授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推荐材料
(一)"十佳服务窗口":填写推荐表一式1份,并附电脑软盘。
(二)"二十佳窗口服务之星"
1、填写推荐表一式1份,并附电脑软盘;
2、提供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按照每年市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方案的要求,大力推动对外服务窗口的建设,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满意,以此展示我市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各单位要自觉按照评选的条件,如实提供推荐材料,宁缺勿滥,严禁弄虚作。
(三)投票期间,严禁各种拉票行为(包括组织企业和群众为本单位窗口和工作人员投票)。凡一经查实者,即取消当年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以及基层窗口较多的职能部门可参照本方案,自行决定开展本区或本系统内窗口评比活动。
斗门区井岸镇第三小学要多少积分入学
看学校要求。
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家长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号码注册,按注册后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号码的按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港澳台籍的按学生证件号,姓名,出生日期注册。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一的,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基准,统一导入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根据其就读小学下发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外地回斗门区报读初一的,请在报名时间内凭原就读小学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原件,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报名点申请报名号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为方便群众,区教育局在斗门区广播电视大学设立招生服务窗口,同时在各镇(街)教育组,各学校内设立了招生服务窗口负责咨询,报名等相关工作。
轩尼斯门窗是一线品牌吗珠海市斗门区有店铺
轩尼斯门窗是一线品牌。轩尼斯系统门窗是一线品牌,是一家专注高端定制系统门窗的知名品牌。轩尼斯门窗是轩尼斯实业有限公司旗下品牌,是中国航天事业合作伙伴,是一家专注高端定制系统门窗解决方案以及人居美学空间打造的品牌。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西插班生有什么要求的
这个会变动,所以你直接电话给招办:电话:0756-5521421
下面是招生简章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西小学招生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根据《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斗教基[2015]4号)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15年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就近入学是指按地段划分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坚持就近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读公办学校。
(二)多部门联动审核原则。对学生的小学学籍、户籍、房产、政策性照顾材料、随迁子女积分材料等入学信息,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房户一致原则。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具体分为如下四类:
(一)具有斗门区龙西、西湾两条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详见附件)。
3、符合《珠海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珠教〔2014〕4号)的随迁子女。
4、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子女非我区户籍的政策内生育子女。
三、报名办法
(一)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22日,可登录斗门区教育信息网(://.dmjy.net)“招生专栏”或者珠海教育信息网(://.zhjy.net)“招生报名”专栏进行报名。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的,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号码注册,按注册后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户籍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斗门区户籍学生,无法安排公办学位的,责任自负。
(四)转学插班生(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请于7月1日-7月6日到意向转入学校现场审核登记报名,请勿在“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注册报名。
四、招生办法
(一)斗门区户籍学生。
1、申请学生及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完全产权学区房产,房户登记地址一致的,按登记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位;房与户登记地址分属不同学区的,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2、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完全产权学区房产的,按“房户一致”的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3、学生户籍为集体户口,属有户无房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可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4、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的,学生户籍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所有或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全权共有的房产地址相同的,按该房产所在学区安排学位。
5、珠海市非斗门区户籍学生跨区申请学位的,可参照其监护人房产在斗门区内,按照学校学位情况和监护人全权房产, 就近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6、所持房产为二手房或者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按《关于珠海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3〕33号)执行。
7、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辖区居委会集体户口的,按《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令第94号)执行。
8、本区非井岸城区户籍学生申请入读井岸城区学校的,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房产或在井岸城区内有自建房(提供村(居)委员会证明确认和监护人名下两年以上的水、电费缴交)或监护人名下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须是报读学校学区内、不含股份有限公司),可视学位情况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其他镇所在地学校可参照执行。
(二)非珠海市户籍学生
1、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安排学位。
2、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学生,综合考虑其自有完全产权房产情况、居住证地址和学校招生,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位。
3、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的非我市户籍子女,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可按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自有全权房产统筹安排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无房产或有部分产权房产的,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五、网上报名及录取流程
(一)注册账号。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用申请学生的姓名、号登录报名系统注册账号,然后根据形成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六年级学生根据下发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直接登录报名系统。
(二)录入信息。根据学生情况,选择不同类别的招生对象,按照网页内容,对应填写个人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信息以及拟报读学校等资料。
(三)数据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公示名单:7月6日-10日,①公布积分入学分数;②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和政策性照顾生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设立的招生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核准。
(五)安排学位。按照招生办法和招生, 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11-13日学生向报读学校提交资料审核。在此期间,学校只录取以下三种类型的新生:①户籍学区生;②教育部门公示已达到入学积分100分的学生;③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录取学校须对上述三类型的新生入学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学校在不超招生的前提下进行预录,并将录取结果于7月14日前用电子文档上报我局在教育网公示(表格见附件5),7月19日公示期满后统一发出录取通知书;
(六)剩余学位的补录
1、各公办学校尚有剩余学位的,统一于7月19日在斗门教育信息网招生专栏向社会公布, 学校依据学生原报名的意向学校, 审核其房产及居住证地址是否属本学区范围,录取原则按积分由高到低录取, 直至完成招生(每班不超45人);入学积分以我局核准后发布的数据为唯一依据, 7月23日前由学校统一审核补录材料,通过预补录名单和积分情况要在学校公示, 接受群众的质疑和监督。补录结果于7月23日用电子文档上报我局在教育网公示(表格见附件5); 公示期满后统一在7月29日发出录取通知书;
2、补录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于7月31日在斗门教育信息网招生专栏向社会再次公布, 家长自行到相关学校报名,由学校自行录取, 直至学校完成招生。
(七)报到入学。8月28-31日,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照相,并由学校把入学材料拍照存档到学籍系统。
(八)注册学籍。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注册结果,统一导入学籍管理系统。
六、报名材料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父母结婚证、申请人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地产权证》登记日期以报名截止日期前为准,需是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拥有的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
(三)政策性照顾生,须于报名结束前,按《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向报读学校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四)港澳人员子女,须于报名结束前,向报读学校提交港澳、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房产证或其他在我区工作居住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外市小学六年级学生回我区报读初一的,须于报名期限内,向我局教育股报名,须提交就读小学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要有就读小学、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并注明全国学籍号、学校标识码)原件及复印件。
(六)申请学生父母的计生情况由我市计生部门统一核查。非珠海户籍的,按《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教基〔2014〕74号)要求,提交父母的《生育服务证》或者《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供珠海市儿童接种免疫证明材料。
(八)本区户籍跨学区申请学位的, 须提交报读学校学区内监护人已实际居住的村(居)委员会确认的自建房证明或监护人在报读学校学区内二年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上述材料除特别说明的,网上报名期间无需提交。(一至四)、(六至七)项材料,请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统一提交学校复核,复核不一致的,不予注册;材料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各教育组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现象,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政策宣传。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尤其是扩大积分入学政策宣传面,多渠道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好咨询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各学校要严格按招生人数招生,一律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加强入学材料审核。凡提供虚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四)关注困难群体,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号),积极做好当地困难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妥善解决低收入家庭、失业家庭、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孤儿的教育问题,努力为困难群体子女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五)均衡分班,规范办学。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3〕41号),做好学生编班工作,保障学生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学生注册报到后,直接由招生系统生成学籍数据,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六)加强廉政建设,实行阳光招生。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对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由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西小学负责解释。电话:0756-5521421
斗门港澳通行证续签自助机在哪里
斗门港澳通行证续签自助机在哪里 ?
珠海市公安局西部中心出入境接待大厅(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西部大队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6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 0756-8640525、8640541
拓展内容:
珠海其他区港澳通行证续签自助机地点
1、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管理支队接待大厅(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香洲区香华路493号(公交体育中心南站旁)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 0756-8640525、8640541
2、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南溪派出所受理点(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珠海市前山街道办南溪村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 0756-8624999
3、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南屏派出所受理点(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南屏泰南街19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 0756-8673555
4、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吉大派出所受理点(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香洲区吉大路69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n 14:30-17:30
咨询电话: 0756-8891776
5、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三灶派出所受理点(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金湾区三灶镇北河一路166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00
咨询电话: 0756-7761121
6、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横琴派出所受理点(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珠海市横琴区宝中路1号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咨询电话: 0756-8648311
7、 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有24小时自助厅)
具体地址: 高新区唐家湾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1栋一楼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 0756-8646910
港澳通行证续签常见问题
1、 不是在珠海办的港澳通行证是否可以在续签自助机上办理续签?
广东省内户籍卡式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续签,近期两个月内未在自助机上办理过业务,且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的,可使用自助机自助办理签注,立等可取。
2、 什么情况下不用提交居住证等材料。
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居住情况、就学情况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核查,如无法核查的,申请人需提交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证明。
3、 办理旅游签多次的,和探亲签注矛盾吗?也就是能否同时签探亲又签旅游?
你好,办理香港探亲签注的同时,不可申请旅游签注。
4、 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赴香港签注、无澳门签注的内地居民是否可以从香港到澳门?
5、 我要去澳门工作,4天之后就得报道,可以快点领取证件吗?
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示相关证明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境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的。
(2)出境治病的。
(3)处理境外突发的。
(4)出境参加紧急会议、谈判、签订合同的。
(5)出境留学报到时间临近的。
(6)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的。
(7)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8)省级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的。
急办时限
新办或换证:5个工作日;
续签: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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