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预防对策?

2.什么是堡垒机?

3.信息法的目录

电脑系统更新会怎么样?_电脑系统更迭有必要吗安全吗

SUV自诞生以来久盛不衰,当前也正值SUV的黄金时代。随着时代更迭,消费者对于SUV的期待不再仅局限于越野,SUV正进化成更舒适、更安全、更智能、更人性化的存在,成为家庭日常幸福生活的新标准。

为了在中国市场重新诠释品牌形象,满足中国消费者的多样化出行需求,现代汽车在昨天(9月10日)推出全新进口旗舰SUV——帕里斯帝。帕里斯帝(PALISADE)共推出3个版本,价格区间31-36万元,以进口品质和人性化的设计及配置,充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出行需求。

15秒新车解析!

1、提供2+3+2七座或2+2+2六座的座椅布局

2、7英寸彩色仪表盘和10.25英寸液晶触控屏

3、同级独有的乘客安全下车系统(SEA)

4、搭载3.5L?MPi发动机与8速手自一体变速箱组成的动力系统

外观方面,帕里斯帝用了水平和垂直碰撞结合的反差式设计,展现出大气的领袖风范,前脸上的大尺寸多边形进气格栅,点阵式的中网设计再加上镀铬边框使得现代帕里斯帝霸气十足。同时矩阵式镀铬散热格栅结合分离式复合LED大灯,带来极具辨识度的前脸设计。

车身侧面,整体造型方正硬朗,饱满的腰线设计以及20英寸铝合金轮毂,更具运动气息。纵贯而下的LED组合尾灯设计,首尾相互呼应。在车身尺寸方面,帕里斯帝长宽高分别为4980/15/1775mm,轴距为2900mm,带来同级领先的驾乘空间体验,此外,帕里斯帝提供2+3+2七座或2+2+2六座的座椅布局,同时拥有灵活多变的座椅组合方式。

内饰方面,帕里斯帝用大面积高品质皮革、木纹及软性材料组合而成,营造豪华、简洁、舒适的车内空间氛围,新车提供7英寸彩色仪表盘和10.25英寸液晶触控屏,科技感十足,搭载第二代智能网联系统,支持Blue?Link、语音交互、百度导航、实时路况、QQ音乐、听伴FM等。

另外,第二排乘客有单独专属座椅,支持通风/加热且可前后调节,同时配备空调温度调节等功能,舒适随心掌控。对第三排乘客的细腻关怀更是无微不至,为方便第三排乘客进出,在第二排座椅配备了智能一键折叠功能;车上搭载同级独有的后座对话模式,让第一排驾驶员和第三排乘客无障碍沟通,随时关注后排乘客的需求。

安全方面,帕里斯帝标配9个安全气囊,打造同级领先高水准防护,保障驾驶者及二、三排乘客的安全;车身用59%的超高强度钢,增强刚度,实现同级车型中最高标准的安全性。帕里斯帝获得了美国IIHS(美国公路安全保险协会)最高安全评级认证,充分证明其卓越安全性能。

得益于现代先进的驾驶系统SmartSense,帕里斯帝配备了多项最新的主动安全技术,如:后方交叉碰撞预警制动系统(RCCA)、后方盲区防撞(BCA)、前碰撞预警制动系统(FCA)、车道保持系统(LKA)等,让驾乘者在各种用车场景下都能得到安心的出行保障。不仅如此,同级独有的乘客安全下车系统(SEA)在车辆感应到后方有车辆接近时,将儿童锁保持启动状态,防止车门意外打开,确认安全后,再一键解锁,确保家人下车安全,带来细腻贴心的安全呵护。

动力方面,帕里斯帝搭载了3.5L?MPi发动机与8速手自一体变速箱组成的动力系统,在满足国VI排放标准的同时,实现最大输出功率272马力、最大扭矩330N?m的强劲动力。帕里斯帝具备舒适/节能/运动/智能多种驾驶模式,可根据行驶情况自动进行模式切换。

竞品分析

从车型级别来看,定位中大型SUV的帕里斯帝直接竞争对手包括大众途昂、别克昂科旗、福特探险者等合资品牌车型。从车身尺寸而言,相比别克昂科旗车型,帕里斯帝的各项尺寸都占据上风,但是相比大众途昂车型,帕里斯帝的各项尺寸都稍弱一筹。

我们再从动力方面来看,帕里斯帝搭载3.5L自然吸气发动机,并拥有6个气缸,相比之下帕里斯帝的排量更大,而排量大动力也自然越强大,动力大车速也就越快。在发动机的马力/功率方面,相较大众途昂和别克昂科旗优势明显。在扭矩方面,帕里斯帝稍弱于竞品,达到了330N.m,相对竞品而言,大众途昂和别克昂科旗起步的时候动力感会强一些,相反帕里斯帝的动力感觉稍差一些,尤其是在上坡或者车辆满员时,会有很大影响。另外,帕里斯帝匹配的是8挡手自一体变速箱,相比竞品其行使条件的适应性更好,并且耐用性方面较好,是家用的不错选择。

《汽车年轮》认为,今年,是北京现代成立十八周年的历史性时刻。随着帕里斯帝的上市,厚积薄发的北京现代,也将迎来新一轮机遇,以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在创新中立新、在困局中破局,完成从"现代速度"向"现代技术"的变轨、从主流到卓越的巨变。期待现代汽车集团通过帕里斯帝及未来更多品质车型,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在消费者心中重塑高端品牌形象。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探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预防对策?

作为数码 科技 博主,最近 汽车 科技 领域也是热搜不断,朋友圈时不时被刷屏,小米造车、华为自动驾驶,自带热搜体质厂商涉足 汽车 行业让人期待,特斯拉刹车失灵,让人更加重视安全问题。

不仅对我,安全对于全民来说都是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和考虑点,除了用车本身的安全,我对车内空气质量也是深深担忧,有孩子的家庭更是重视,车内安全同样重要,但有孩子的家庭经济压力又比较大,购买一款环保安全且性价比高的车就变得非常必要了。

预算只有十几万,我看上了一款性价比挺高的广汽传祺GS4。谈到广汽传祺GS4,就不得不提它的辉煌记录,2015年4月上市,仅41个月销量突破100万辆,最快达成这一纪录的中国品牌SUV。今年是GS4热卖6周年,6年持续热卖,说明它确实是老百姓买得起的好车,都说好开的SUV。

6安全气囊、超五星安全标准设计

作为一名 科技 数码博主,对 科技 动态深有了解,我知道广汽和华为有合作打造智能电动 汽车 。主动安全方面,GS4具备L2+级自动驾驶功能等,可以提前预警危险,避免受伤,让其在同级中赢得了极高的安全性口碑。我希望,如果有机会,GS4推出自动驾驶版,搭载华为鸿蒙系统,升级华为自动驾驶技术,一定热卖。

超级座舱、 健康 保驾护航

虽然现在春意盎然,但我觉得仍是疫情防控不可松懈的时期,同时季节更迭流感频发,沙尘天气经常出现,我出门仍然是车窗紧闭,但是用我家宝宝的话说,"坐在车里一点都不闷"。传祺GS4搭载空气净化系统,使用环保材质,对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控制,比国家标准严格十倍以上;先进的PM2.5净化系统,三分钟净化车内空气,坐进车内就像走进了森林氧吧。环保材料+三重智能净化 健康 座舱,还有三重过滤技术等,让我感觉安心又让我心情愉悦。

颜值、智能、操控体验,好看、好用、好开

好看的车才能被看好。光影雕塑的流线感、双星大灯的精致感、激光束尾灯的 科技 感,让我过目不忘。

首款搭载微信车载版的量产车,年轻人的最佳伴侣,通过语音就可以收发信息,关上车门,您就可以放下手机,信息秒回,社交出行两不误,实用又安全。虽然我也是一个社交控,但是还是提醒大家注意行车安全。

我觉得传祺GS4很大胆,它的参数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它在同档位的SUV里驾乘操作体验绝对是TOP级的,我觉得在国产车里不拼参数拼操作体验的传祺算是一股清流。底盘大师Marco精心调校欧系高性能底盘,官方称刹车距离为仅为37.58米,跟70多万的宝马X5差不多,比同级短了3-5米。防颠效果也很不错,过坎不颠,一马平川。赛车运动风格座椅、后排座椅放倒180 全平、双12.3英寸 科技 大屏、五感宽适 科技 座舱等设计,都让驾驶和乘坐体验上一个台阶。

说了这么多,GS4畅销6年的秘诀被我发现了,超级安全、超级座舱、越级颜值、超级智能、超级驾控,让GS4成为广汽最爆款的明星车型。除了性价比,我最喜欢的就是车辆选用环保材料+三重智能净化 健康 座舱+三重过滤技术等,五星级的防护,安全感满满。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可以重点考虑,环保安全是为全家人的考虑。手机圈有一个怪现象,比如某米喜欢堆参数去强调它的性价比,类比到 汽车 行业也有此类现象。传祺GS4并不是一味追求参数,而是在整车操控体验上下文章,这就是我推荐它的理由。#好看又好开的10万级SUV#

什么是堡垒机?

通过探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理,分析了事故发生的连锁原因,旨在从理论上指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安全评价简介

危险源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为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必要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进行安全评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安全评价是以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判断施工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安全评价主要包括危险性识别和危险度评价。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安全评价程序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的安全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形成安全评价结论及建议;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⑴在准备阶段需要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系统的技术资料。

⑵根据被评价的施工系统,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

⑶划分评价单元,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对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

⑷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及建议。

⑸根据安全评价的结果编制相应的安全评价报告。

2基于事故致因模型的预防对策—管理调节

2.1宏观管理调节

宏观的管理调节主要是指国家从宏观政策上进行把握,主要包括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以及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等。

2.1.1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要探索和推动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使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管过渡,实现由经验型被动管理向预防型全过程管理转变。

⑴实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预审和管理工作;

⑵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重点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⑶引导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⑷建立行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量化考核目标,推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⑸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加大水利水电行业安全标准制订、修订和监督检查力度;

2.1.2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依靠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建设,构建一套完备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与水利水电安全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立法,历来受到我国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水利水电施工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行业的发展,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已经难以适应当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们需要加紧制定能够适应新时期的法律法规,继续完善我国水利水电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2.2微观管理调节

微观管理调节主要是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对安全系统的人和物的具体管理调节。安全事故管理调节主要是指微观管理调节。管理调节可分为一级管理调节和二级管理调节。

2.2.1一级管理调节

一级管理调节主要包括对人的管理调节和对物的管理调节。

⑴对人的一级管理调节

一是要提升作业者的自律行为,二是要规范作业者的行为

①关于人才的引进,需要安全管理部门与人力部门的共同配合的,在人力的招聘、选择阶段,根据岗位特征,根据人的生理状况和个性的不同,能够适应的工作内容与工作环境的不同,应用合理的行政手段安排不同类型的人从事不同的工作。

②力求做到人事相宜、人尽其用,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产生。

③将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对新职工上岗前的培训以及换岗前的再培训作为企业的一项根本任务来抓,用制度来保证安全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充足的安全培训投入。

④要强化安全培训效果的评价。针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行业的具体特点,建立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认证资格、培训经费、安全技术及装备的投入,以及事故安全情况等方面的考核指标;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取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价,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⑤在安全管理中,还应注意使安全教育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提升人的安全素质与安全意识。

⑥合理的奖惩可以通过满足人们的需要、适时给予职工表扬和批评、授予职工荣誉称号及晋升和降职来实现,但要注意选择好激励的时间和方式的更迭,已达到最佳效果。

⑵对物的一级管理调节

对物的一级管理调节主要是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防护设施设备以及对它们的维修保养,防止物出现不安全状态。在水利水电工程中,选用的机械设备需要注意:

①要适应工地的气候、地形、土质、运输距离、施工断面形状尺寸等要求;

②机械的容量要与工程进度和工程量相符合,尽量避免因机械工作能力不足而造成延缓工期的现象。

③引进机械设备后有必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价工作,系统地分析机械设备在使用阶段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并对危险的概率和程度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系列逻辑步骤和迭代过程。

④针对风险评价工作,提出相应的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对策措施,保障机械设备的安全。

2.2.2二级管理调节

(1)对人的二级管理调节

对人的二级管理调节主要是指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现场安全监管,及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力度,做到监管工作与施工工作同步。做好应急预案工作,一旦事故出现,启动预案,努力中断事故发展的进程,减少事故发生的损失。通过实施安全教育、互检和相互提醒和预知危险活动等具体事项来实施安全管理。

(2)对物的二级管理调节物的风险评价工作综合考虑了可能影响机械安全性能的诸多因素,二级管理调节主要是针对这些因素对运行中的机械设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监测,物的不安全状态一旦出现,而机械本身没有及时制动的情况下要强制制动,防止事故的发生。

2.2.3对环境的调控

环境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重大致因之一,对事故的发生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对施工环境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还要积极为施工人员营造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要进一步落实对不利影响的应对措施,使之在工程设计阶段都能充分考虑到,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环境对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只有这样才能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更加安全。

同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对环境也有影响作用,其不利影响会进一步恶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环境,形成恶性循环,因此,我们在避免或减少环境对工程的不利影响的同时,也要针对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减免措施。

在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环境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明确控制环境不安全条件的目标和任务,从而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和,使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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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的目录

什么是堡垒机?

堡垒机是用来解决“运维混乱”的

当企业的IT资产越来越多,当参与运维的岗位越来越多样性,当运维团队达到一定规模,如果没有一套好的机制,就会产生运维混乱--具体而言,你很想知道“哪些人允许以什么样的身份访问哪些设备”而不可得

堡垒机让“运维混乱”变的“运维有序”

于是乎,堡垒机便承担起了运维人员在运维过程中的唯一入口,通过精细化授权以明确“哪些人以哪些身份访问哪些设备”,从而让运维混乱变得有序起来

堡垒机让“运维失控”变的“安全可控”

堡垒机不仅可以明确每一个运维人员的访问路径,还可以将每一次访问过程变得可“审计”,具体而言,堡垒机像飞机中的黑匣子,能够做到针对运维人员的每一次操作均可以云端录像、全程审计,一旦出现问题,可追溯回源

行云管家堡垒机是堡垒机的一种,但又远不止于此,它是传统堡垒机的功能超集

作为运维中枢,行云管家堡垒机将承担用户管理IT资产的唯一入口

从管理协议、管理工具、运维策略等各层面为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在不改变运维人员习惯的前提下,帮助用户高效地完成运维工作

出现应急故障,行云管家堡垒机将承担运维专家的协同会诊平台

事前授权、事中监控、事后审计,是行云管家堡垒机作为黑匣子的安全保障

飞机黑匣子用于灾后事故的回溯追责,行云管家的职责远不止于此,它提供了事前授权、事中监控、事后审计等核心特性

作为国内的堡垒机品牌,行云管家已服务于、通信、医疗、教育、金融、电信、游戏等超过八万家的企业级用户,产品经过四年时间的打磨、迭代,已经成为国内用户体验佳、客户口碑好的堡垒机品牌,帮助企业在上云时代更有效的保障IT安全、更好的进行数字化转型、实现更多的商业价值。

体验:行云管家堡垒机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信息法的概念与形成

第一节 信息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

一、信息法的概念

二、信息法的调整对象:信息关系

第二节 信息法的地位与渊源

一、信息法的地位

二、信息法的渊源

第三节 信息法与相邻部门法和政策的关系

一、信息法和电子商务法、网络法

二、信息法和媒体法

三、信息法和信息政策

第二章 社会形态更迭与信息法的形成

第一节 社会形态更迭与法律的变化

一、农业社会经济配置的核心法则——土地法

二、工业社会经济配置的核心法则——动产法

三、信息社会经济配置的核心法则——信息法

第二节 国家信息化战略与我国信息立法概述

一、社会信息化概述

二、国家信息化战略概述

三、我国信息立法概述

第三章 信息法的宗旨、原则与体系

第一节 我国信息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一、信息法的宗旨

二、信息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信息法的体系

一、信息基本法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

三、信息公开法

四、信息财产法

五、信息安全法

第四章 信息

第一节 信息的概念与界定

一、界定信息的方法论

二、信息的定义

第二节 信息的法律特征和基本类别

一、信息的法律特征

二、信息的基本类别

第二编 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一章 个人信息概述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概念

一、个人信息的概念称谓

二、个人信息的概念界定

三、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第二节 个人信息的类别划分

一、个人信息类别的行政划分

二、个人信息类别的学理划分

第二章 个人信息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概念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三、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关系

第二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体系和分类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体系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分类

第三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地位、属性、宗旨和功能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地位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属性

三、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宗旨

四、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功能

第四节 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一、目的明确原则

二、知情同意原则

三、目的限制原则

四、信息品质原则

五、安全原则

六、政策公开原则

七、禁止泄漏原则

八、保存时限原则

九、自由流通与合理限制原则

第三章 个人信息权与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第一节 个人信息权的概念与性质

一、个人信息权的概念

二、个人信息权的性质

第二节个人信息权的体系

一、信息决定权

二、信息查询权

三、信息更正权

四、信息封锁权

五、信息删除权

六、信息保密权

七、报酬请求权

第三节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一、收集

二、处理

三、利用

第四章 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要件

第一节 国家机关的收集和处理要件

一、特定目的要件

二、三大选择性要件

第二节 国家机关的利用要件

一、一般利用要件

二、国家机关目的外利用之八大要件

第三节计算机比对的法律要件

一、个人信息计算机比对的概念与范围

二、计算机比对的目标和目的

三、受规范的比对:比对项目

四、比对的前提:比对协议

五、比对的监管:信息统一委员会

六、个利的救济:正当程序

第五章 非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要件

第一节 非国家机关的收集和处理要件

一、资格要件

二、特定目的要件

三、五大选择性要件

第二节 非国家机关的利用要件

一、非国家机关利用个人信息的法律要件

二、主管机关的限制与四大限制性要件

三、非国家机关目的外利用的六大要件

第六章 个人信息的跨国传输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跨国传输概述

一、个人信息跨国传输

二、个人信息跨国传输的分类

第二节 个人信息跨国传输的基本原则

一、自由流通和合理限制原则

二、对等原则

三、个人信息跨国传输的监管

第七章 侵害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与责任概述

一、侵害个人信息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二、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二节 国家机关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与责任

一、国家机关个人信息侵权行为

二、国家机关个人信息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三、责任承担

四、责任形式

第三编 信息公开法

第一章 信息公开法概述

第一节 信息公开法概念和性质

一、信息公开法的概念

二、信息公开法的性质

三、信息公开法律关系

第二节 信息公开法的宗旨和意义

一、信息公开法的宗旨

二、制定信息公开法的意义

第三节 信息公开法的基本原则

一、信息公开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

二、信息公开法的基本原则体系

第四节 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监督机关

一、权利主体

二、义务主体

三、监督机关

第二章 信息

第一节 信息的概念和标准

一、信息的概念

二、确定信息范围的综合标准

第二节 信息的分类和例外信息

一、信息的分类

二、例外信息

第三章 知情权

第一节 知情权的概念、特征和性质

一、知情权的概念

二、知情权的特征

三、知情权的性质

第二节 知情权的确立与内容

一、知情权确立的理论基础

二、知情权确立的宪法和国际法依据

三、知情权的内容

第四章 信息公开的基本程序与救济

第一节 信息公开的基本程序

一、主动公开程序

二、依申请的公开程序

第二节 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

一、监督机关

二、监督和保障制度

第三节 电子化的信息公开

一、电子化的信息公开及其影响

二、电子化信息公开与行政程序电子化

第四节 行政争议与救济

一、行政争议与救济概述

二、国外的救济制度

三、我国信息公开争议救济制度

第四编 信息财产法

第一章 信息财产的概念与分类

第一节 法律意义上的信息财产概念

一、美国UNCITA与信息财产的概念

二、数字商品、虚拟财产、电磁记录与信息财产

三、信息财产的概念界定

四、信息财产的法律特征

第二节 信息财产的分类

一、有物质载体的信息财产和无物质载体的信息财产

二、标准信息财产与定制信息财产

第二章 信息财产的法律属性与保护模式

第一节 信息财产的物理和经济特性与权利客体理论

一、信息财产的物理和经济特性

二、权利客体理论

第二节 信息财产和“物”

一、民法上的物

二、信息财产不是物

第三节 信息财产和“知识财产”

一、知识产权客体的称谓

二、知识财产的范围

三、知识财产的本质

四、信息财产不是知识财产

第四节 信息财产现行保护模式

一、信息财产与物权法

二、信息财产与知识产权法

三、信息财产与债权法

第三章 信息财产权

第一节 信息财产权概念的提出

一、俄罗斯信息基本法确立的所有权

二、美国UCITA确立的信息产权

三、信息财产权概念的提出

第二节 信息财产权的概念、特征与内容

一、信息财产权的概念

二、信息财产权的特征

三、信息财产权的内容

第三节 大陆法系财产权体系之完善

一、大陆法系财产权的体系

二、信息财产权和物权、知识产权的区别与联系

第四章 信息财产交易的概念和类型

第一节 信息财产交易的概念及其特征

一、信息财产交易的概念

二、信息财产交易概念的特征

三、信息财产交易和网上知识产权许可的区分

第二节 信息财产在线销售

一、信息财产在线销售的概念

二、信息财产在线销售的分类

第三节 信息财产在线服务

一、信息财产在线服务的概念

二、信息财产在线服务与在线销售的区分

三、信息财产在线服务的分类

第五章 信息财产交易的法律性质

第一节 信息财产交易的法律性质概述

一、确定信息财产交易的法律性质的意义

二、信息财产交易“许可使用说”简介

三、美国UNCITA的立法思想之确立

四、美国UNCITA立法选择的错误与批判

五、信息财产交易法律性质之确定

第二节 “知识产权许可说”批判

一、“权利保留说”及其批判

二、“权利限制说”及其批判

三、“复制许可说”及其批判

第三节 标准信息财产销售的法律性质

一、标准信息财产销售与有形产品买卖

二、标准信息财产销售与知识产权许可的性质差异

三、标准信息财产销售的法律性质

第四节 定制信息财产销售的法律性质

一、现有理论及其批判

二、定制信息财产销售的法律性质分析

第五节 信息财产在线服务的法律性质

一、信息财产在线服务的法律性质界定

二、信息财产的租赁

三、信息财产在线服务的分类

第六章 信息财产交易之规则

第一节 信息财产交易的订立

一、信息财产交易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概述

二、大众市场交易合同

第二节 信息财产的交付与电子支付

一、信息财产的交付

二、信息财产的验收

三、电子支付

第三节 供应商的瑕疵担保责任

一、信息财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二、信息财产瑕疵担保责任

第四节 信息财产交易合同的消灭

一、信息财产交易合同的解除

二、信息财产交易合同的终止

第五编 信息安全法

第一章 信息安全概述

第一节 信息安全的概念和特征

一、信息安全的概念

二、信息安全概念的特征

三、信息安全的法律属性和重要意义

第二节 信息安全的观念演进与制度更迭

一、早期的信息安全观念

二、20世纪90年代的信息安全观念

三、成熟的信息安全观念

第三节 威胁信息安全的法律事实

一、威胁信息安全的行为

二、威胁信息安全的

第四节 信息安全的目标和保护机制

一、信息安全的目标

二、信息安全保护机制概述

三、技术和技术设施

四、技术规范

五、规范

六、法律规范

第二章 信息安全法概述

第一节 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信息安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信息安全法的性质

三、信息安全法的特征

四、我国制定信息安全法的必要性

第二节 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宗旨与立法目的

一、信息安全法的立法模式

二、信息安全立法的根本宗旨和立法目的

第三章 信息犯罪概述

第一节 信息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信息犯罪的概念

二、信息犯罪的特征

三、信息犯罪的基本分类

第二节 全球反信息犯罪立法概况

一、美国

二、英国

三、法国

四、德国

五、日本

六、澳大利亚

七、阿根廷

八、欧盟

第三节 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现状、不足与完善

一、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现状与不足

二、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完善

第四章 针对信息系统实施的犯罪

第一节 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罪

一、非法侵入信息系统罪的概念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

三、非法入侵后续行为的认定

四、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法完善

第二节 破坏信息系统功能罪

一、破坏信息系统功能罪的概念

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的犯罪构成

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立法完善

第三节 破坏计算机应用程序罪

一、破坏计算机应用程序罪的概念

二、破坏计算机应用程序罪的犯罪构成

三、破坏计算机应用程序罪的刑罚适用

四、破坏计算机应用程序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罪

第四节 违反信息系统安全罪

一、违反系统安全罪的概念

二、违反系统安全罪的犯罪构成

三、违反系统安全罪的刑罚设定

第五节 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

一、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概念

二、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犯罪构成

三、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认定标准和立法完善

第五章 针对信息本身实施的犯罪

第一节 非法截获信息罪

一、非法截获信息罪的概念

二、非法截获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三、非法截获信息罪的刑罚设定

第二节 盗窃信息财产罪

一、盗窃信息财产罪的概念

二、行为结构:目的行为与手段行为之分

三、盗窃信息财产罪的犯罪构成

第三节 破坏电子信息罪

一、破坏电子信息罪概述

二、破坏电子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三、破坏电子信息罪的刑罚适用

四、破坏电子信息罪与非法截获信息罪的区别

第六章 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

第一节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一、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概念

二、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犯罪构成

第二节 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认定标准和立法完善

一、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认定标准

二、制作、传播破坏性程序罪的立法完善

第四节 编造、传播虚信息罪

一、编造、传播虚信息罪的概念

二、编造、传播虚信息罪的犯罪构成

三、行为的结果是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四、编造、传播虚信息罪的刑罚设定

第七章 扩充关于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合法、诚信经营,推动建立健全版权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作品来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互联网媒体依照前款规定转载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二、报刊单位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刊登的作品,适用《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相互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不适用前款规定,应当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三、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不得对作品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对标题和内容做文字性修改和删节的,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作品的原意。

四、《著作权法》第五条所称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该单纯事实消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凡包含了著作权人独创性劳动的消息、通讯、特写、报道等作品均不属于单纯事实消息,互联网媒体进行转载时,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五、报刊单位可以就通过约稿、投稿等方式获得的作品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明确约定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双方约定权利由报刊单位行使的,互联网媒体转载该作品,应当经过报刊单位许可并支付报酬。

六、报刊单位可以与其职工通过合同就职工为完成报刊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约定。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报刊单位享有的,报刊单位可以通过发布版权声明的方式,明确报刊单位刊登作品的权属关系,互联网媒体转载此类作品,应当经过报刊单位许可并支付报酬。

七、报刊单位和互联网媒体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版权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信息库,载明作品权属信息,对许可他人使用的作品应载明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建立经许可使用的他人作品信息库,载明权利来源、授权方式、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

八、报刊单位与互联网媒体、互联网媒体之间应当通过签订版权许可协议等方式建立网络转载版权合作机制,加强对转载作品的版权审核,共同探索合理的授权价格体系,进一步完善作品的授权交易机制。

九、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支持行业组织在推动版权保护、版权交易、自律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