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开一家药店,请问要有什么手续,资格还有审批啊,谢谢?

2.开药店对电脑尺寸有要求吗

3.最近药店开业,想购买一套完善的药店经营设备,需要哪些?还有财务收支的方法或者软件推荐下,急急急~

4.网上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我想开一家药店,请问要有什么手续,资格还有审批啊,谢谢?

开药店都用什么电脑系统-开药店必备

一、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药师(执业药师或药师、或主管药师等,每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营业的铺面、货架、柜台、储存药品用的冰箱、调节温湿度的空调、温湿度计等。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设置质量管理部或质量管理员。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应药品质量管理的制度流程。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扩展资料:

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向市药品监督局、申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分局提出筹建申请(开办零售(连锁)企业的,需说明连锁的管理体制),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3.5寸盘)(申请人在网站下载企业端程序并正确填报、导出);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3、拟经营药品的类别和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附拟注册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并注明与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拟设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

5、开办零售(连锁)企业,还应提交所属各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资产相关证明;

6、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如需提交软盘的,一并作出如有病毒引起数据文件丢失自行负责的承诺;

7、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

8、按申请材料顺序制作目录。

百度百科-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药店对电脑尺寸有要求吗

没有。药店是指零售药品的门市,对于药店中的电脑尺寸没有要求,但是配置要求高,需要的电脑CPU越好,电脑速度越快。中医史上第一家官办的药店诞生于公元1076年,是改革家王安石批准创建的。

最近药店开业,想购买一套完善的药店经营设备,需要哪些?还有财务收支的方法或者软件推荐下,急急急~

转内江市12345市民热线回复: 申请我市医疗保险的定点零售药店,首先需向内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经办科室是医保科)提出书面申请,每年10月份的工作日在内江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准备好表中要求的资料后,于每年的11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前报内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待内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定点资格。取得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后,还需与当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方可成为我市医疗保险的定点零售药店。成为我市医疗保险的定点零售药店后,还需向内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提出联网申请,信息中心审批联网后,即可刷卡。 最近经内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隆昌县老百姓大药房”被成功批准为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定 一、法定依据 (一)《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集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 (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6号)。 办理程序 (一)定点零售药店审定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受理。 (二)对申请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实行集中审批制度,一般一年审批一次;每年申报时间为当年10月1日至31日。 (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接受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申报。零售药店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需申报材料; (四)收到零售药店定点资格申报材料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对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零售药店由市劳动保障局发给《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和《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并向社会公布。整个过程自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送达。当事人在办理时限内主动与承办人联系领取,或当事人与承办人协商送达方式; (六)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确认,取消定点资格; (七)未获批准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或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零售药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告知其理由、复议权、诉权和期限。 申请条件 (一)符合定点零售药店设置规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区域内零售药店的分布、规模、功能、服务质量、服务成本及参保人员的分布情况和购药需求确定; (二)持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 (四)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接受劳动保障、药品监督、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并经同级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五)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昼夜提供服务的能力; (六)具备与药品零售调剂任务相适应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经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七)具备支持参保人员购药网络结算的能力; (八)严格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和《内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九)近3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申报材料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 (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四)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及上年度业务收支情况; (五)同级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从申报截止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内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0832-2170734,市劳动保障局医保科电话:0832-2286528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2-21701034 市劳动保障局:0832-2286509

网上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手续和条件:

能开设网上药店的必须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其次要具有健全的网络交易安全保障措施,电子合同等基本的交易服务功能,还要有执业医师线上实时咨询,同时要对上网药品有完整的配送系统和管理制度。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网站进行药品互联网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按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2、企业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3、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

开办医药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两名执业药师,其中一名本科以上;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法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

4、有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各一人,并持GSP上岗证;

5、业务人员需持购销员证;

6、仓库500平方米,其中冷库不小于3平方米,阴凉库不少于110平方米;

7、有必要的养护室仪器,包括成药和中药养护仪器;

开设网上药店注意事项:

1、确保所有的药物都经过了相关部门的质量检

测,千万不能销售假药。

2、当一些消费者前来购物时,一定要主动咨询。

3、不要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只有通过医生的诊断,才能去购买。千万不要为了赚钱,销售处方药,这是不合法的。

4、及时提醒买家验收药物。当交易完成之后,提醒买家查询药物有没有受到损坏,有没有在保质期之内。毕竟天气变化不断,谁也不能保证在快递过程中会发生什么。

法律依据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第六条 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已获得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三)拥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

(六)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网上支付等交易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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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具有保证上网交易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

真实性的完善的管理制度、设备与技术措施;